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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延期,目前还没有具体通知,小编就大家比较关心的认定问题进行了汇总整理,下列28个教师资格认定常见问题,你一定要知道!一起来看看吧!

教师资格证常见问题(28个教师资格认定常见问题汇总!)  第1张

  一、我国现在有几种教师资格?

  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国现在有七种教师资格。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6.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7.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述分类确定类别。

  《教师法》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并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各级各类学校,是指实施学前教育、普通初等教育、普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以及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的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是指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

  根据《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要求,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向什么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权限负责本地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实施工作。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不同级别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认定的资格种类如下: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地(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当地政府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因认定人数减少或认定机构违规或认定机构无法正常履行认定职责的,以及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调整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因此,申请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进行网上申报时,应根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权限向相应的教育局或教育厅(教育委员会)提出申请,即选择“认定机构”时,需按下列要求选择:

  (1)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选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的区、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但某些地区认定权限进行了调整或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选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的地(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四个直辖市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在网上申报时须选择市教育委员会(当地政府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选择任教学校所在省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即教育厅或教育委员会)。

  三、每年什么时间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教育行政部门每年春季(3月份开始)、秋季(9月份开始)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期限和受理的资格种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并以适当形式提前公布。申请人应在春季和秋季之前,特别关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网站,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及时提出申请。

  四、应届毕业生应在什么时间、如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向就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他要求不变。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其相应的教师资格。

  参加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或远程教育学习的学生,必须在毕业后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全国各省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程序大致相同。以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为例:

  (1)需参加国家举行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未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省份的申请人,需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的全省统考;

  (2)考试合格后,按照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

  (3)按要求进行体检(也有省份将体检安排在报名和现场确认之后进行,请申请人按照申请认定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4)报名成功后,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5)符合条件者将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在上述基本程序中,不需要参加考试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程序除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外,其他程序与非师范生相同。

  六、到哪里获取相关政策信息?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了解哪些方面的信息?

  申请人在申请教师资格前需要了解两个方面的信息。

  一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省份的相关政策。申请人需要对自己准备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的条件要求、申报程序、需要准备的材料、向什么机构提出申请等信息有基本的了解。目前,我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主要遵循《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这三项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此外,申请人还需了解国家对普通话水平测试以及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就业体检等方面的规定。

  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制定的本省份的实施办法、考试暂行办法、其他相关政策细则和规定以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政策和工作安排。

  (二)获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相关信息的途径有哪些?

  获取相关信息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四种:

  1.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该网站是我国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官方工作网站。申请人可以在该网站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工作公告。同时,该网站还提供各省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官方网址的链接及联系电话。

  2.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

  3.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及本省份教育考试网和教育信息网。该途径用于获取教师资格考试政策及考试安排等信息。

  4.中国语言文字网和各省级及地(市)级语言文字网站。该途径用于获取普通话水平测试政策及测试安排等信息。

  在此特别提醒申请人的是:由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定,及时、准确地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认定程序对顺利完成认定申请非常重要。

  特别提醒:申请人获得教师资格,必须依法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从社会任何其他机构(或渠道)或采用虚假材料从教育行政部门违规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均属非法。非法获得的教师资格一经查实,将被依法撤销。被撤销教师资格者,从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当事人五年后再次申请教师资格时,需提供相关证明。

  七、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不用再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教师资格网对报名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从2019年上半年起,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所需提交材料有如下重大变化:

  (1)减少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目前可进行信息比对的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学籍信息、国考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明。

  (2)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系统将根据申请人在报名环节如实、准确填报的报名信息,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认定机构会在申请人认定通过后,将带有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连同教师资格证书一起发给申请人。因此,不再需要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申请表纸质版。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另有规定,请按其规定执行。

  (3)采用《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站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认定报名过程中的“认定报名须知”栏目下,下载并打印《个人承诺书》,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本人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点击下载)完整、清晰照片,系统将自动添加于新版申请表内。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另有规定,请按其规定执行。

  八、《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如何补办?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作为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之一,其内容和格式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该表格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生成,从2019年开始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打印和加盖公章。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作为具有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之一,存入申请人的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教师资格证书的编号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编号一致。

  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结束后,教师资格网不再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下载。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办问题请联系原认定机构。

  教师资格网首页右侧有各省份工作网站及联系电话,请自行查询。

  九、一个人可以申请认定两种以上教师资格吗?

  由于教师资格只是对申请人能力、水平、条件的认定,而且是开放性的,因此一个人可以具有多种教师资格。

  特别提醒:根据教育部《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教人[2001]4号)规定,原则上同一申请人不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以上教师资格。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另一种教师资格时,其条件要求和认定程序按所申请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要求执行。

  因学校调整、合并或升格等原因,需要具备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应依照法定程序及时申请认定与其新的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十、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毁怎么办?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的,由当事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申请表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下载打印)。

  教师资格证书损毁并影响使用的,由持证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申请表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下载打印),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毁证书,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对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登记造册、集中销毁。

  十一、对于使用假证书者有何处罚?

  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对使用假教师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行政部门还需没收假证书并将使用假证书人员的个人信息加入“限制库”。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是什么?

  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分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作为教师资格法定的凭证之一,其内容和格式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申请表一式二份,由认定机构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表进行生成、审核、打印和加盖公章,一份作为具有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之一,存入申请人的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2.教师资格证书是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认定申请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后,颁发给申请人并由申请人本人持有的教师资格法定凭证。

  教师资格证书的编号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编号一致。

  十三、教师资格与教师职业的关系是什么?

  1.教师资格是国家对具有教师资格者个人水平、能力、素质的认定,是从事教师职业的必要条件。要从事教师职业,必须具有教师资格。

  2.教师聘任应当根据教师聘任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师资格只是成为教师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也就是说并不是获得了教师资格就等于或一定能被聘任成为教师。

  十四、取得了教师资格证后,都需要进行定期注册吗?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是否纳入定期注册范围,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决定。已纳入注册范围的地区、学校和教师要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任教学校的文件和通知要求,按时进行定期注册。

  未纳入定期注册范围的人员无需注册,其教师资格证书仍然有效。

  十五、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单科成绩过期了,还能认定教师资格吗?

  单科成绩有效期(两年)仅用于判断是否能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与是否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无关。也就是说,申请人在各单科成绩有效期内参加面试并且面试合格获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在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即使您的某一个或全部单科成绩都已经过了有效期,但只要您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您就可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三年,合格证明右上角标注了有效期,请自行确认。

  十六、关于往届师范生的免考问题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的要求,各省份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经毕业或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下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仍可以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为学业成绩单)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各省开展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年份不同,具体请咨询本地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教师资格网首页右侧有各省份工作网站及联系电话,请自行查询。

  十七、到哪里考普通话?

  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各地及一些高校都设有普通话测试站点。关于测试站点和测试时间以及测试标准等详情,请登录本省份或本地区语言文字网站或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网站查询。

  十八、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有效期和适用范围?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即长期有效。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注意,现在也有部分省份对普通话的有效期及适用范围进行了特殊规定,具体请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为准。

  十九、到哪类医院体检?

  身体检查应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当年认定工作通知中,都会将体检医院、体检要求等给予说明。体检标准、办法和体检项目等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二十、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之前,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发生过变化怎么办?

  (1)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后发生变化的:

  此类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无法匹配到考试合格信息,请您在认定过程中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类型进行认定报名。在现场确认时携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身份证件原件、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件信息变更证明材料进行确认。

  (2)无法核验变更前所获得的学历信息的:

  无法核验变更前所获得的学历信息的,核验学历信息时核验类型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并按步骤完成提交。提交完成后,核验结论为“待核验”。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件信息变更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如果认定机构有其他要求的,按认定机构的要求办理。

  (3)无法核验变更前所获得的普通话信息的:

  无法核验变更前所获得的普通话信息的,核验普通话信息时核验类型选择“录入证书”,并按步骤完成提交;提交完成后,核验结论为“待核验”。申请人需要在现场确认时携带身份证件原件、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件信息变更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如果认定机构有其他要求的,按认定机构的要求办理。

  二十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信息在报名系统里面没有核验到怎么办?

  请仔细检查您在教师资格网注册用户账号时所使用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是否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一致,特别要注意注册账号的姓名中间是否误录入了空格、拼音、数字或其他特殊符号等。

  如果发现证件号码有误,请按照正确的证件信息重新注册。

  如果发现姓名有错误,请登录账户进入“个人信息中心”,进行修改。修改完成8小时后一般可以关联到国考成绩。

  如果发现您的考试合格证明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请联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电话:010-,网址:http:ntce.neea.edu.cn),更正合格证明的错误信息后再进行关联。

  如果经检查后,个人信息确无错误。

  需要您按以下要求发送邮件到。收到邮件后,我们会在工作日24小时内给您回复。

  邮件主题:(申请人姓名)无法关联国考成绩

  邮件正文内容:教师资格认定中无法关联国考成绩。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和联系电话

  邮件附件:本人考试合格证明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

  二十二、申请人不能成功注册、登录和重置密码问题的解决办法

  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于2019年3月升级改版,首次使用者需先实名注册,注册成功后再登录系统办理相关业务。如您在登录或注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对照下列相应情况加以解决,并请使用谷歌、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1)不能成功注册

  申请人首次注册时,输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如果系统提示(红字):“该用户已注册!”,而您本人确实没有进行过注册,也没有委托他人进行过注册,请按以下要求发送邮件到。收到邮件后,我们会在工作日24小时内给您回复。

  邮件主题:(申请人姓名)申请重新注册用户信息

  邮件正文内容:用户信息非本人注册,申请重新注册。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电话,有效邮箱。

  邮件附件:申请人本人手持自己的身份证件正面(核心信息面)的清晰照片(用来确认是申请人本人)。

  (2)不能成功登录或重置密码

  在登录系统时提示密码错误,需要自行找回密码的过程中,

  a.如果系统提示:“请输入您已注册的证件号码作为账号,并正确输入与之匹配的密码,如您未在系统中注册账号,请先注册”,说明您还没有在教师资格网完成用户注册。特别提醒:您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注册的用户信息在本网站无法登录,而且您在2019年以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办理业务时注册的账户无效,您需要按本系统提示在本网站重新进行实名注册,完成实名注册后,再登录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如果您确实在本网站完成了注册,但登录时仍出现以上提示,则有可能是您注册时录入的身份证件号码有误。这种情况下,您需要用正确的个人信息重新进行用户注册。

  b.如果系统提示:“证件号码、姓名与注册信息不一致!”,

  说明您找回密码时输入的证件类型或姓名有误,请核准后重新输入。

  如果确认本次输入的个人信息无误,则有可能是你原注册的证件类型或者姓名有误(如姓名中有数字、字母、空格或者特殊字符等)。这种情况下,需要您按以下要求发送邮件到。收到邮件后,我们会在工作日24小时内给您回复。

  邮件主题:(申请人姓名)申请核查注册信息

  邮件正文内容:找回密码时,系统提示:“证件号码、姓名与注册信息不一致!”,申请核查注册信息。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电话

  邮件附件:一张申请人本人手持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正面(核心信息面)的清晰照片(用来确认是申请人本人)。

  二十三、用户实名注册时手机收不到验证码怎么办?

  实名注册时,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渠道获取验证码:

  (一)选择“验证码”的“通过短信免费获取验证码”。

  (1)用户实名注册时,若点击“免费获取验证码”后未出现任何提示,建议您更换浏览器,因本系统对不同浏览器兼容性不一致,建议您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业务操作。

  (2)若您点击“免费获取验证码”后,系统出现了“短信验证码已经发送,请注意接收”的提示,但手机五分钟内未收到验证码的,建议尝试使用其他手机号码,用更换的手机号码重新接收验证码进行注册。系统对一个手机号码每天只发送三次验证码。使用其他手机号码注册成功后,可以在“个人信息中心”中将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再修改为您本人的手机号码。

  (3)若您点击“免费获取验证码”后,出现了“短信验证码已经发送,请注意接收”的提示,但手机五分钟内未收到短信验证码的,如果您的手机号码是“携号转网”或者是“新号段”号码,请选择第二种方式获取验证码。

  (二)选择“验证码”的“微信扫码获取验证码”。

  通过扫码,微信界面弹出中国教师资格服务号,点击“关注公众号”,进入中国教师资格服务号对话页面。然后点击左下角“取验证码”,输入用户注册时对应的证件号码,再点击“获取验证码”,即可在对话页面收到服务号发送的验证码。请在系统注册页面输入此验证码,提交系统注册信息即可完成注册。

  二十四、各类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是如何规定的?结业证符合学历要求吗?

  《教师法》规定,各类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分别为: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具有特殊技艺者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此项规定仅限于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不适用于其他种类教师资格;

  (6)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目前,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公众对高质量教育需求的不断提高,特别是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改革试点的实行,部分省份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16号)要求,已提高了幼儿园、小学、初中等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具体可查看有关省份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公告或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以上所有资格种类的学历要求均为“毕业”,因此“结业证”“肄业证”都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二十五、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成功后,如何修改本次申请认定的资格种类?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成功后,如果需要修改本次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请按以下方法操作:

  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后点击“查询报名信息”,检查报名信息的“认定状态”。如果是“待审核确认”,则点击“修改”进入修改页面。如果是其他状态,需要先联系认定机构,将您的数据状态修改为“网报待确认”后再进行修改。

  修改本次申请认定的资格种类分以下3种情况:

  (1)将“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修改为“国家统一考试”申请认定的,只需要按如下方法完成修改:进入修改界面,在“请选择考试形式”栏目中将所选的“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选项改选为“国家统一考试”选项,并点选相应的考试合格信息。之后再检查确认对应的认定机构、确认点等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提交即可完成修改。

  (2)将“国家统一考试”修改为“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申请认定的,需要分两步完成修改:

  第1步:先将“请选择考试形式”的选项修改为“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并进行提交。

  第2步:再点击“修改”进入修改页面,修改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并检查确认对应的认定机构、确认点等信息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即可完成修改。

  (3)有2个考试合格证明,需要修改使用另一个考试合格证明用于申请认定的,需要分两步完成修改:

  第1步:先在“请选择考试形式”栏目中将所选的“国家统一考试”选项改选为“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并进行提交。

  第2步:再点击“修改”进入修改页面,在“请选择考试形式”栏目中将所选的“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选项改选为“国家统一考试”选项,并点选需要的考试合格信息,再确认相应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检查对应的认定机构、确认点等信息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即可完成修改。

  二十六、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成功后,发现报错了认定机构怎么办?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过程中,修改认定机构(包括跨省的),需要先确认待修改的认定机构是否还在网报时间内。如果待修改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已经结束,则无法修改认定机构信息。请等待该机构下次认定时再申请认定。

  如果新的认定机构在网报时间内,可按以下方式修改认定机构:

  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后点击“查询报名信息”,检查报名信息的“认定状态”,如果是“待审核确认”,则点击“修改”进入修改页面。如果是其他状态,需要先联系目前的认定机构,请他们将您的数据状态修改为“网报待确认”后再进行修改。

  进入修改界面后,依次修改认定所在地信息:“选择省”—“选择市”—“认定机构”—“选择确认点”,提交完成修改。

  二十七、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后,可以在哪一级学校使用?

  《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2009年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2号),要求将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作为教师招聘录用的前提条件和职务晋升的必要条件。目前有的省份根据文件规定,要求上岗教师持有与教学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第四十一条,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十八、教师资格网可以查询证书编号吗?证书遗失、毁损需要补办证书,如何补办?

  教师资格网有“证书验证”功能,但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号码查询。您可以查看您人事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表上有证书号码。如果您的人事档案中没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表上没有证书号码,务请联系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补齐。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毁损需要补办的,由当事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可登录教师资格网(http:)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具体补办流程向原发证机关咨询。教师资格网首页右侧提供了各省份工作联系电话,请自行查询。

  以上就是28个认定常见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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